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1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60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东侧人才服务区科技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业务办理系统 | 专业系统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事项版本 | 3 |
基本编码 | 640706009001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40000010065107L | ||||
实施编码 | 11640000010065107L2640706009001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40000010065107L264070600900101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委托授权类型 | 审批决定权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进驻政务大厅形式 | 窗口办理 | 不进驻理由 | 无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网办地址 | https://gl.nxinfo.org.cn/lib/default.html;jsessionid=DF97E5BC8E5CDB8F4CBD138D018C44AF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自主终端办理 | 否 | 办理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下达通知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下载表格 | 年审年检 | 否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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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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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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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487号) 第六条 国务院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基金管理机构)负责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监督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依法进行宏观管理、统筹协调。国务院财政部门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算、财务进行管理和监督。审计机关依法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规范性文件】《宁夏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18〕5号) 第十条 每年年底发布未来一年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基金项目每年集中申报、评审,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为保证申报项目质量,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实行单位遴选、择优推荐申报的原则。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法人 | ||||||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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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 | ||||||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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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 |
受理条件
第七条 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主要用于资助我区自然科学领域中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资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较多的事业单位和具有基础研究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坚韧不拔、开拓创新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 (二)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 (三)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正式受聘于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六个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四)申请人当年申请(含参加)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可以申报基金项目 |
是否收费
是否可不见面办理 | 是 | |||
不见面实现路径 | 实现流程 | 材料收取方式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快递费用承担 |
全程网办方式 | 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 电子收取 |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 申请人自行承担 |
备注 |
1.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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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五级(★★★★★) | |||
实现方式 |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缴费后,电子送达或快递代办送达证书结果。(网上公开、网上下载→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办理→电子\快递送达) |
本事项属于五星级事项,可全程网办事项,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到现场(不见面)就可办结。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理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
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查 |
形式审查 |
网上审查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审查 | 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
对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对其科研队伍、技术研发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对通过考察的,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论证 |
对申请单位资质、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政策要求进行审查 。考察硬件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及其它具备的条件;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
现场考察、专家评审 |
自受理后第40个工作日完成 |
决定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
根据专家论证结果提出立项建议,上报厅务会审定,并下达批复文件 |
是否按照管理办法申请及是否符合重点指南支持范围 |
厅务会审定 |
自受理后第60个工作日完成 |
送达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 |
对批准立项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批准通知书》。 |
厅务会批复文件 |
结果送达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办事指南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