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东侧综合服务区综合代办窗口(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业务办理系统 | 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事项版本 | 3 |
基本编码 | 00010701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40000H35826324R | ||||
实施编码 | 11640000H35826324R2000107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40000H35826324R200010701200020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委托授权类型 | 组织协调权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进驻政务大厅形式 | 综合代办 | 不进驻理由 | 无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网办地址 | http://zwfw.nx.gov.cn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自主终端办理 | 否 | 办理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 |
审批结果类型 | ,无 | 审批结果名称 | 无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下载表格 | 年审年检 | 无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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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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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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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72号)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在省、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三十八条 无线电台(站)应当按照无线电台执照规定的许可事项和条件设置、使用;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无线电台(站)终止使用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无线电台执照,拆除无线电台(站)及天线等附属设备。 第八十四条 军事系统无线电管理,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广播电视的无线电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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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准营准办,综合其他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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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综合其他 |
受理条件
(一)有可用的无线电频率; (二)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依法取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且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质量要求; (三)有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相关业务技能的人员; (四)有明确具体的用途,且技术方案可行; (五)有能够保证无线电台(站)正常使用的电磁环境,拟设置的无线电台(站)对依法使用的其他无线电台(站)不会产生有害干扰。 |
是否收费
是否可不见面办理 | 是 | |||
不见面实现路径 | 实现流程 | 材料收取方式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快递费用承担 |
全程网办方式 | 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 电子收取 |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 申请人自行承担 |
备注 |
1.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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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五级(★★★★★) | |||
实现方式 |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缴费后,电子送达或快递代办送达证书结果。(网上公开、网上下载→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办理→电子\快递送达) |
本事项属于五星级事项,可全程网办事项,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到现场(不见面)就可办结。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理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预审:政务服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行政审批与公共便民服务系统预审,根据调用的用户信息、证照信息、申请材料信息等,查看比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信息和材料。 反馈: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
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事项的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
即办 |
审查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1.行政审查:对申请人提出停用申请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各项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2.技术审查:对申请停用的频率(段)进行实地监测,在完成测试分析后,提出审查意见。 |
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事项的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
即办 |
决定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完成审查批准,做出准予注销的决定。 |
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事项的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
即办 |
送达 | 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
出具《办结通知书》和准予注销无线电频率使用的批复,收回无线电台执照。 |
审查执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 |
1.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报事项的条件;2.审查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 |
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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