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档案局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 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档案局档案业务指导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康平路1号),27路,107 路,1路,34路,38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自治区党委东门上/下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8:30到11:30;下午14:30到18:00;冬季上午08:30到11:30;下午14:00到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预约服务除外)。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业务办理系统 | 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事项版本 | 2 |
基本编码 | 000875001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2640000454000494E | ||||
实施编码 | 12640000454000494E2000875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640000454000494E200087500100001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委托授权类型 | 审批决定权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否 | ||||
进驻政务大厅形式 | 无 | 不进驻理由 | 涉及个人隐私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2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现场审核、收集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 ||||
是否网办 | 否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 | ||||
网办地址 | 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自主终端办理 | 否 | 办理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 |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档案局关于给予xxx某行政奖励的决定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下载表格 | 年审年检 | 否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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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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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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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2020年修正) 第九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2017年修正)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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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综合其他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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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综合其他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1990年第1号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是否收费
本事项属于一星级事项,不能进行网上申报,请到现场申报。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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