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西侧营商服务区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业务办理系统 | 专业系统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事项版本 | 2 |
基本编码 | 000131003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40000MB1572131D | ||||
实施编码 | 11640000MB1572131D200013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40000MB1572131D200013100300003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委托授权类型 | 审批决定权 |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进驻政务大厅形式 | 窗口办理 | 不进驻理由 | 无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网办地址 | http://wszc.nxscjg.cn:9071/ICPSP/ningxiazhengwu/login.action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
是否支持自主终端办理 | 否 | 办理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营业执照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下载表格 | 年审年检 | 是 |
咨询方式 |
|
||||||
监督投诉方式 |
|
||||||
常见问题 |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设立变更,设立变更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
其他 |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是否收费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提交方式 | 材料详情 |
1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形式: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2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原件:
1
复印件:
1
形式: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3 |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
原件:
1
复印件:
1
形式: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4 |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
1
复印件:
1
形式: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5 |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
1
复印件:
0
形式:电子
|
必要 |
无
示例样表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6 |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
原件:
1
复印件:
0
形式:电子
|
必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在线填报 | 查看更多 |
是否可不见面办理 | 是 | |||
不见面实现路径 | 实现流程 | 材料收取方式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快递费用承担 |
全程网办方式 | 申请人进行网上申报,并将申请材料电子化后,提交审核部门预审。审核部门预审通过后,进行网上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 电子收取 |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 申请人自行承担 |
备注 |
1.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五级(★★★★★) | |||
实现方式 | 该事项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受理通过后直接进入办理程序,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支付缴费后,电子送达或快递代办送达证书结果。(网上公开、网上下载→网上预审→网上受理办理→电子\快递送达) |
本事项属于五星级事项,可全程网办事项,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到现场(不见面)就可办结。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理 | 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 |
受理提交材料 |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
网上审查或书式审查 |
不计算在工作日内 |
审查 | 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 |
审查申请材料 |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
网上审查或书式审查 |
自受理后1个工作日 |
决定 | 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 |
决定申请材料是否通过审核 |
1、材料齐全符合要求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
网上审查或书式审查 |
自受理后1个工作日 |
送达 | 市场监督管理厅窗口 |
通过后送达结果,未通过告知原因 |
无 |
网上审查或书式审查 |
不计算在工作日内 |
办事指南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