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实施主体 |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次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3 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交通运输厅窗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35路、42路、105路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光明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向西50米。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30到17:30;冬季上午0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行使层级 | 自治区级 |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责任处(科室)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业务办理系统 | 宁夏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系统 | ||||
事项状态 | 在用 | 事项版本 | 2 |
基本编码 | 000118032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40000010065211Q | ||||
实施编码 | 11640000010065211Q200011803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640000010065211Q200011803200001 |
通办范围 | 未实现通办 | 中介服务 | 否 | ||||
联办机构 | 无 | 委托授权类型 | 审批决定权 |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进驻政务大厅形式 | 窗口办理 | 不进驻理由 | 无 |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无 | ||||
是否网办 | 是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 ||||
网办地址 | http://zwfw.nx.gov.cn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
是否支持自主终端办理 | 否 | 办理公示 | 宁夏政务服务网、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涉路施工许可证 | ||||
审批结果样本 | 下载表格 | 年审年检 | 否 |
咨询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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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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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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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593号) 第二十七条 进行下列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七)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 |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 自然人或法人 | ||||||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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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交通运输 | ||||||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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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其他,综合其他 |
受理条件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
是否收费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材料下载 | 材料提交方式 | 材料详情 |
1 | 路政许可申请表 |
原件:
1
复印件:
0
规格:A4
形式: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提交 | 查看更多 |
2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方案 |
原件:
1
复印件:
0
规格:A4
形式: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申请人提交 | 查看更多 |
3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施工方案 |
原件:
1
复印件:
0
规格:A4
形式: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申请人提交 | 查看更多 |
4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原件:
1
复印件:
0
规格:A4
形式: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申请人提交 | 查看更多 |
5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
原件:
1
复印件:
0
规格:A4
形式:纸质和电子
|
必要 |
无
无 |
申请人提交 | 查看更多 |
是否可不见面办理 | 是 | |||
不见面实现路径 | 实现流程 | 材料收取方式 | 审批结果送达方式 | 快递费用承担 |
快递方式 |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快递申报,申请材料通过快递方式收取。审核部门可选择通过网上、快递或代办等方式进行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 快递收取 |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 申请人自行承担 |
代办方式 | 申请人可选择网上申报,也可选择由审核部门代办申报,申请材料通过代办方式收取。审核部门可选择通过网上、快递或代办等方式进行受理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审批结果通过电子、快递或主动上门等方式送达。 | 代办收取 | 现场送达,快递送达,代办送达 | 申请人自行承担 |
备注 |
1.申请人选择“不见面”方式办理事项的,请详细填写快递送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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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深度 | 四级(★★★★) | |||
实现方式 | 该事项在实现网上预审的基础上,可通过快递代办方式收取纸质材料,审核机关网上受理办理。(网上公开、网上下载→网上预审→快递\代办收取纸质材料→网上受理办理→现场\快递\代办送达) |
本事项属于四星级事项,可通过快递或代办的方式提交申请材料。若您通过网上申请,不到现场(不见面)就可办结。
程序 | 责任处(科室) | 审查内容 | 审查标准 | 审查方式 | 办理时限 |
受理 | 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 |
交通运输厅窗口工作人员通过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进行预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以短信等通知申请人网上补正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
凡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法人均可办理。 |
网上预审、窗口审查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审查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公路养护处 |
审查申请材料和办理条件,并分发给对应的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所属分中心组织人员赴实地现场勘查、测量提取相关数据,认为存在利害关系的邀利害关系人到达现场共同踏勘,并收集利害关系人相关意见或听取陈述申辩,提出现场勘验意见。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在12个工作日内汇总材料审查和现场勘验意见,提出初审意见。 |
1、核实受理岗意见; 2、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对纸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进行现场勘查。 |
书面审查、实地核查 |
自窗口受理后第12个工作日完成 |
决定 | 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首席代表 |
审核受理、审查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1、核实受理、审查岗意见; 2、对事项做出审批决定。 |
书面审查 |
自窗口受理后第13个工作日完成 |
送达 | 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 |
根据决定,交通运输厅窗口对批准申请的出具《办结通知书》和许可证书,对不批准申请的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并告知权力救济渠道;通过短信等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邮寄送达。 |
结果审查 |
书面审查 |
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 |
办事指南评价